2014年武汉市卫计委关于护士延续注册工作即将开始,现就本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办理对象及方式
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,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护士需要办理延续护士执业注册,本次延续注册为集体办理注册有效期到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护士。
2.需要提交的材料
(1)《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》2份;
(2)申请人的《护士执业证书》;
(3)二级以上医疗机构(含专科医院和中医院)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;
(4)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(复印件);
(5)注册有效期超过五年的,需要提交省卫计委指定的教学、综合医院(我市指定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、武汉市中心医院、武汉市三医院、武汉市普爱医院和武汉市中医院)接受3—6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。
3.不予延续注册的情形有: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;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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